青年发展规划撑起青少年权益“保护伞”
本报记者 贾丽玮报道
“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很重要,这是关系到青少年能不能身心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强调。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到:“青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年兴则民族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促进青年更好成长、更快发展,是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
记者梳理发现,《规划》从十个领域提出了青年的具体发展目标及措施。值得关注的是,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规划》指出,“青少年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青少年权益保护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受到有效打击和遏制。”
青少年合法权益亟须保护
“只有全面保护青少年的人身、财产、民事、经济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才能促使我国青少年获得均衡的、全面的、科学的发展。”刘俊海认为,国以民为本,民以青少年为骨干,所以其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律师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其实这些年国家一直都是注重予以保护的,只是此次结合了青联和团中央等方面提出一个整体的规划和宏观上的要求。”具体的法律条文可能会有倾向性地做一些立法,包括青少年保护方面。
《规划》提出,要全面贯彻实施有关青少年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教育、卫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领域涉及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切实保障青年合法权益。